各二级单位:
为认真贯彻《关于加强“湘微教育”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办通〔2017〕13号)的文件精神,做好湖南教育政务新媒体平台、湖南省教育厅和省委教育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湘微教育”的宣传推广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(详见附件1),广泛宣传、推广“湘微教育”微信公众号。
2.请在2017年3月20日下午5:00前上交本部门《“湘微教育”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。
3.“湘微教育”微信公众号的教育风采、专题活动等栏目面向全省教育系统组稿,请各二级单位积极提供素材、撰写并上报稿件。
4.统计表和稿件报送至党政办统计信息科。联系人:谭珊;联系电话:88688050;电子邮箱:583673317@qq.com。
附件:1. 《关于加强“湘微教育”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办通〔2017〕13号)
2. 《“湘微教育”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》
党政办公室